品牌之家

兴昌

0551-65746220|安徽兴昌防水节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品牌发源地:合肥市

注册金额: 3,666万(元)

关注指数: 256 人

创立时间: 1999年

总部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葛大店项目集聚区17#厂房

安徽兴昌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1999年,位于皖江城市带中心城市--合肥,占地面积约4万平方米。经过十余年的发展,目前已形成了集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施工服务为一体的集团公司,总注册资本近7000万元。

集团秉承着“和谐兴昌,持续经典”的发展理念,融合了人与企业、环境的和谐统一,成立之初就专注于环保建筑材料的研发与销售,旗下的安徽兴昌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主攻防水材料的研发与生产,优良的研发力量、科学的生产管理是兴昌牌防水材料畅销十余年的鼎力保障。

2011年,集团公司入驻位于合肥市双凤开发区的新区(注:双凤开发区位于合肥市北郊,省级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公司位于双凤的新区占地四万平米,已建成现代化的标准工业厂房四栋,分别用于防水和保温材料的生产,其中新建的防水卷材生产线年产量可达1000万平米,是目前安徽省较大的卷材生产线;新建的一栋多功能七层办公楼,集成了办公、展览、接待及员工娱乐等功能于一体。还在厂区内规划了5000余平米的绿化面积,喷泉、假山,犹如公园式的厂区环境,让员工置身于在优雅、绿色之中。此外,还有一栋近5000平米的多层厂房正在建设之中,功能将定位于集团未来新产品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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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安徽兴昌防水节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7139211091

法定代表人

舒亮

企业邮箱

3422215671@qq.com

成立日期

1999-08-23

注册资本

3,666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工商注册号

340100000038701

营业期限

-

核准日期

2023-04-26

登记机关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参保人数

0人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葛大店项目集聚区17#厂房

经营范围

防水材料、彩瓦、外墙保温系统材料的生产、销售;承接防水工程、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及技术咨询服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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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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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品牌总数

300000+

城市精选商家

100000+

行业品牌榜单

5000+

兴昌
企业名称
安徽兴昌防水节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51-65746220
创立时间
1999年
品牌发源地
合肥市
总部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葛大店项目集聚区17#厂房
品牌介绍

安徽兴昌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1999年,位于皖江城市带中心城市--合肥,占地面积约4万平方米。经过十余年的发展,目前已形成了集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施工服务为一体的集团公司,总注册资本近7000万元。

集团秉承着“和谐兴昌,持续经典”的发展理念,融合了人与企业、环境的和谐统一,成立之初就专注于环保建筑材料的研发与销售,旗下的安徽兴昌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主攻防水材料的研发与生产,优良的研发力量、科学的生产管理是兴昌牌防水材料畅销十余年的鼎力保障。

2011年,集团公司入驻位于合肥市双凤开发区的新区(注:双凤开发区位于合肥市北郊,省级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公司位于双凤的新区占地四万平米,已建成现代化的标准工业厂房四栋,分别用于防水和保温材料的生产,其中新建的防水卷材生产线年产量可达1000万平米,是目前安徽省较大的卷材生产线;新建的一栋多功能七层办公楼,集成了办公、展览、接待及员工娱乐等功能于一体。还在厂区内规划了5000余平米的绿化面积,喷泉、假山,犹如公园式的厂区环境,让员工置身于在优雅、绿色之中。此外,还有一栋近5000平米的多层厂房正在建设之中,功能将定位于集团未来新产品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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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安徽兴昌防水节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舒亮
成立日期
1999-08-23
注册资本
3,666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7139211091
企业邮箱
3422215671@qq.com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登记机关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工商注册号
340100000038701
核准日期
2023-04-26
参保人数
0人
经营范围
防水材料、彩瓦、外墙保温系统材料的生产、销售;承接防水工程、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及技术咨询服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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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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