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伯科于1869年在美国成立,时称“Westinghouse Air Brake Company”(威斯汀豪斯气闸公司),威伯科的创始人为乔治·威斯汀豪斯(George Westinghouse),并于1968年被美国标准公司收购,在2007年上市。威伯科总部设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在全球31个国家内超过7700多名雇员。在2007年,总的销售额已达到24亿美元。同时,威伯科产品也越来越多地用于豪华汽车和运动型多功能汽车(SUV)。其客户包括世界领先的商用卡车,挂车,客车和轿车制造商。WABCO为重型商用车生产电子刹车、稳定性装置、悬架以及变速器控制系统。该公司在全球的34家办事处和工厂拥有员工7,000多名。从美标分离出来之后,WABCO将成为一家美国公司,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和新泽西州皮斯卡塔韦设有执行与管理办事处。
- 企业名称
采埃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538282
- 法定代表人
RUNYI WANG
- 企业邮箱
zfchina@zf.com
- 成立日期
2005-01-24
- 注册资本
13,000万(美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 工商注册号
310000400412238
- 营业期限
2005-01-24 至 2055-01-23
- 核准日期
2024-09-14
- 登记机关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参保人数
907人
-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九泾路889号
- 经营范围
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详见批准证书);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受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开展下列业务;1、在国内外市场以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2、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七、以代理、经销或设立出口采购机构(包括内部机构)的方式出口境内商品,并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八、购买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如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完全满足系统集成需要,允许其在国内外采购系统集成配套产品,但所构买的系统集成配套产品的价值不应超过系统集成所需全部产品价值的百分之五十;九、为其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投资性公司、其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十、在所投资企业投产前或其所投资企业新产品投产前,为进行产品市场开发,可进口相关产品在国内试销;并可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其产品或其母公司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十一、为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或依法设立经营性租赁公司;十二、为进口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十三、参与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中国企业的境外工程承包;十四、在国内销售(不含零售)投资性公司进口的母公司产品;十五、承接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十六、从事汽车零部件、船用零部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上述商品和相关技术的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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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品牌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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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精选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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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伯科于1869年在美国成立,时称“Westinghouse Air Brake Company”(威斯汀豪斯气闸公司),威伯科的创始人为乔治·威斯汀豪斯(George Westinghouse),并于1968年被美国标准公司收购,在2007年上市。威伯科总部设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在全球31个国家内超过7700多名雇员。在2007年,总的销售额已达到24亿美元。同时,威伯科产品也越来越多地用于豪华汽车和运动型多功能汽车(SUV)。其客户包括世界领先的商用卡车,挂车,客车和轿车制造商。WABCO为重型商用车生产电子刹车、稳定性装置、悬架以及变速器控制系统。该公司在全球的34家办事处和工厂拥有员工7,000多名。从美标分离出来之后,WABCO将成为一家美国公司,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和新泽西州皮斯卡塔韦设有执行与管理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