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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之家

旺仔

上海旺旺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品牌创立时间: 2001年

注册金额: 3,035万(美元)

品牌发源地: 台湾省

总部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红松东路1088号二幢2楼

品牌网店: 旺旺官方旗舰店

品牌荣誉

1992年正式投资大陆市场,产品涵盖米果饼干/糖果/牛奶饮品/膨化食品/方便速食等,业务多元化的综合性企业。

1992年正式投资大陆市场,产品涵盖米果饼干/糖果/牛奶饮品/膨化食品/方便速食等,业务多元化的综合性企业。

品牌介绍

成立于1962年,国内风靡多年的休闲食品供应商,1992年正式投资大陆市场,产品涵盖米果饼干、糖果、牛奶饮品、膨化食品、方便速食等

旺仔牛奶富含人体每日必须的多种氨基酸、钙、脂肪、维生素等营养成份,亲切的迷你卡通形象的设计,雾面质感的礼盒包装,包装轻便适合儿童随身携带、适合儿童常备随时饮用之产品,是馈赠亲友的理想选择。

集团成立于1962年,前身为宜兰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1983年创立旺旺品牌,且于90年代初期即赴大陆投资设厂。经过多年的发展,旺旺的足迹已经遍布亚洲、非洲、北美洲、中南美洲、大洋洲、欧洲的60个国家和地区。2008年,中国旺旺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51.HK)以食品饮料业务的控股公司正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旺旺正在不断拓展业务版图,开拓东南亚市场,追求更加多元化的产业合作。旺旺集团以“缘、自信、大团结”的经营理念经营各项事业,立志成为“综合消费食品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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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网店
  • 旺旺官方旗舰店

    进店>京东旗舰店
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上海旺旺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34055107G

法定代表人

李玉生

企业邮箱

00481495@want-want.com

成立日期

2001-12-12

注册资本

3,035万(美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工商注册号

310115400087527

营业期限

-

核准日期

2023-01-29

登记机关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保人数

1948人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红松东路1088号二幢2楼

经营范围

受旺旺控股有限公司委托,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投资经营决策、市场营销服务、资金运作与财务管理、技术支持和研究开发、信息服务、员工培训和管理;预包装食品的批发(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软件开发。(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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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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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品牌总数

300000+

城市精选商家

100000+

行业品牌榜单

5000+

旺仔
旺旺官方旗舰店
实力档案
企业名称
上海旺旺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1-61151111
创立时间
2001年
品牌发源地
台湾省
总部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红松东路1088号二幢2楼
品牌介绍

成立于1962年,国内风靡多年的休闲食品供应商,1992年正式投资大陆市场,产品涵盖米果饼干、糖果、牛奶饮品、膨化食品、方便速食等

旺仔牛奶富含人体每日必须的多种氨基酸、钙、脂肪、维生素等营养成份,亲切的迷你卡通形象的设计,雾面质感的礼盒包装,包装轻便适合儿童随身携带、适合儿童常备随时饮用之产品,是馈赠亲友的理想选择。

集团成立于1962年,前身为宜兰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1983年创立旺旺品牌,且于90年代初期即赴大陆投资设厂。经过多年的发展,旺旺的足迹已经遍布亚洲、非洲、北美洲、中南美洲、大洋洲、欧洲的60个国家和地区。2008年,中国旺旺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51.HK)以食品饮料业务的控股公司正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旺旺正在不断拓展业务版图,开拓东南亚市场,追求更加多元化的产业合作。旺旺集团以“缘、自信、大团结”的经营理念经营各项事业,立志成为“综合消费食品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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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上海旺旺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李玉生
成立日期
2001-12-12
注册资本
3,035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34055107G
企业邮箱
00481495@want-want.com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登记机关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商注册号
310115400087527
核准日期
2023-01-29
参保人数
1948人
经营范围
受旺旺控股有限公司委托,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投资经营决策、市场营销服务、资金运作与财务管理、技术支持和研究开发、信息服务、员工培训和管理;预包装食品的批发(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软件开发。(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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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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