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之家

华伦美斯VALENMIS

400-6086033|深圳市华伦美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品牌发源地:深圳市

注册金额: 100万(元)

关注指数: 112 人

创立时间: 2014年

总部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桃花路6号 腾飞工业大厦A栋1层西D区1819室

深圳市华伦美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新型建材设计、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为一体的企业。公司主要产品有:别墅遮阳系统、别墅铸铝庭院门与花园栏杆系统、阳光房系统、门窗纱窗系统。

公司从2009年起,与德国知名企业在多个领域展开合作。公司秉承专注精神理念,将欧洲家居建材潮流源源不断融入中国市场。

公司正积极践行“成于品质、精益求精、承诺重信、优质服务”的核心价值观,视产品质量为企业生命线,严格控制产品质量,以提高产品质量和过程控制为重,以顾客满意,持续改进为核心。通过“落实责任,严明惩戒”等管理举措,通过系列管理活动,达到了“工艺出精品,精品出效益”的质量发展目标,实现产品质量稳定发展。

历经十三载,公司以品质和服务,为以下客户提供了优质服务:碧桂园地产60多个楼盘、万科地产20多个楼盘、雅居乐地产10多个楼盘、恒达地产10多个楼盘以及不计其数的地产项目。

近年来,华伦美斯大力开发新产品,同时积极践行环保理念,以适应因时代进步而不断变化的生活方式。公司相信,通过这些产品和服务,一定能提高客户居住的生活质量和住宅的资产价值,为世界家庭创造优美、舒适、安全、节能的家居环境,享受高雅、时尚、精致的生活。

更多
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深圳市华伦美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0593105X4

法定代表人

林清河

企业邮箱

1842945335@qq.com

成立日期

2014-05-07

注册资本

1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注册号

440301109306185

营业期限

-

核准日期

2024-05-16

登记机关

福田局

参保人数

5人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桃花路6号 腾飞工业大厦A栋1层西D区1819室

经营范围

新型建材的设计、开发与销售,铝合金制品、金属制品、玻璃制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更多>
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0

全球品牌总数

300000+

城市精选商家

100000+

行业品牌榜单

5000+

华伦美斯VALENMIS
企业名称
深圳市华伦美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6086033
创立时间
2014年
品牌发源地
深圳市
总部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桃花路6号 腾飞工业大厦A栋1层西D区1819室
品牌介绍

深圳市华伦美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新型建材设计、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为一体的企业。公司主要产品有:别墅遮阳系统、别墅铸铝庭院门与花园栏杆系统、阳光房系统、门窗纱窗系统。

公司从2009年起,与德国知名企业在多个领域展开合作。公司秉承专注精神理念,将欧洲家居建材潮流源源不断融入中国市场。

公司正积极践行“成于品质、精益求精、承诺重信、优质服务”的核心价值观,视产品质量为企业生命线,严格控制产品质量,以提高产品质量和过程控制为重,以顾客满意,持续改进为核心。通过“落实责任,严明惩戒”等管理举措,通过系列管理活动,达到了“工艺出精品,精品出效益”的质量发展目标,实现产品质量稳定发展。

历经十三载,公司以品质和服务,为以下客户提供了优质服务:碧桂园地产60多个楼盘、万科地产20多个楼盘、雅居乐地产10多个楼盘、恒达地产10多个楼盘以及不计其数的地产项目。

近年来,华伦美斯大力开发新产品,同时积极践行环保理念,以适应因时代进步而不断变化的生活方式。公司相信,通过这些产品和服务,一定能提高客户居住的生活质量和住宅的资产价值,为世界家庭创造优美、舒适、安全、节能的家居环境,享受高雅、时尚、精致的生活。

更多...
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深圳市华伦美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林清河
成立日期
2014-05-07
注册资本
1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0593105X4
企业邮箱
1842945335@qq.com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机关
福田局
工商注册号
440301109306185
核准日期
2024-05-16
参保人数
5人
经营范围
新型建材的设计、开发与销售,铝合金制品、金属制品、玻璃制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