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手机版
行业
品牌之家

同庆和堂

|浙江同庆和堂药材有限公司

品牌发源地:杭州市

注册金额: 1,000万(元)

关注指数: 504 人

创立时间: 1736年

总部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112号

始创于1736年,国内规模较大的原生态药材收购和运营商,专注于冬虫夏草/燕窝/参茸等贵细中药材开发与经营的综合性企业

浙江同庆和堂药材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冬虫夏草、燕窝、参茸等贵细中药村开发与经营的综合性企业。总部设在杭州,在杭州历史名街清河坊88号设有旗舰店。

从2007年开始,公司相继在浙江、上海、江苏、北京成立了分公司或分销机构,形成了多方位、多层次销售体系,并与雷允上、叶同仁等药号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近三年,公司原生态滋补品累计销售额超过7000多万元,因其在品牌传播和市场推广方面的良好成就。

公司一贯重视产品质量和原产地建设,由公司全资控股的青海省青藏药材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当地具规模、科技含量高的原生态药材收购和运营企业之一。在冬虫夏草、燕窝、高丽参、西洋参等产品采购方面建立了成熟的渠道。

更多
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浙江同庆和堂药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6738703772

法定代表人

胡昊

企业邮箱

13717966933@qq.com

成立日期

2008-04-02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注册号

330000000020591

营业期限

2008-04-02 至 2058-04-01

核准日期

2020-03-30

登记机关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保人数

2人

注册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112号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中草药收购;办公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更多>
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0

全球品牌总数

300000+

城市精选商家

100000+

行业品牌榜单

5000+

同庆和堂
企业名称
浙江同庆和堂药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717966933
创立时间
1736年
品牌发源地
杭州市
总部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112号
品牌介绍

始创于1736年,国内规模较大的原生态药材收购和运营商,专注于冬虫夏草/燕窝/参茸等贵细中药材开发与经营的综合性企业

浙江同庆和堂药材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冬虫夏草、燕窝、参茸等贵细中药村开发与经营的综合性企业。总部设在杭州,在杭州历史名街清河坊88号设有旗舰店。

从2007年开始,公司相继在浙江、上海、江苏、北京成立了分公司或分销机构,形成了多方位、多层次销售体系,并与雷允上、叶同仁等药号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近三年,公司原生态滋补品累计销售额超过7000多万元,因其在品牌传播和市场推广方面的良好成就。

公司一贯重视产品质量和原产地建设,由公司全资控股的青海省青藏药材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当地具规模、科技含量高的原生态药材收购和运营企业之一。在冬虫夏草、燕窝、高丽参、西洋参等产品采购方面建立了成熟的渠道。

更多...
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浙江同庆和堂药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胡昊
成立日期
2008-04-02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6738703772
企业邮箱
13717966933@qq.com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机关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商注册号
330000000020591
营业期限
2008-04-02 至 2058-04-01
核准日期
2020-03-30
参保人数
2人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中草药收购;办公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