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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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8777800|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发源地:日本

注册金额: 50,000万(元)

关注指数: 190 人

创立时间: 1981年

总部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4-T70

日本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公司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关注中国市场的发展,1981年在北京成立了较早的代表处后,相继在大连、青岛等城市设立代表处。2001年,日本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公司在上海设立了中国大陆较早的分公司,且上海分公司业务发展顺利。为成为一家真正扎根于中国的保险公司,2007年9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上海分公司改建成为当地法人公司——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主要经营的险种有: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财产保险业务;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综上所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作为根植于中国大陆的保险公司,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向客户提供更为细致充实的服务,公司于2008年9月成立了广东分公司、2010年1月成立了北京分公司、2011年1月成立了江苏分公司。公司已经成为能够在中国三大地区华东(上海总部、江苏分公司)、华南(广东分公司)、华北(北京分公司)的中心城市为客户提供保险服务的日资财产险公司。今后,公司将按公司发展要求,不断努力进一步扩充营业网络,提高服务能力满足客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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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033457858

法定代表人

NISHIKAWA SHINGO (西川真吾)

企业邮箱

cs@ms-ins.com.cn

成立日期

2007-09-06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工商注册号

310000400538848

营业期限

-

核准日期

2024-07-18

登记机关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保人数

141人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4-T70

经营范围

在上海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下列保险业务;一、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财产保险业务;二、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三、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外,公司不得经营其他法定保险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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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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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品牌总数

300000+

城市精选商家

100000+

行业品牌榜单

5000+

MSIG
企业名称
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1-68777800
创立时间
1981年
品牌发源地
日本
总部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4-T70
品牌介绍

日本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公司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关注中国市场的发展,1981年在北京成立了较早的代表处后,相继在大连、青岛等城市设立代表处。2001年,日本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公司在上海设立了中国大陆较早的分公司,且上海分公司业务发展顺利。为成为一家真正扎根于中国的保险公司,2007年9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上海分公司改建成为当地法人公司——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主要经营的险种有: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财产保险业务;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综上所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作为根植于中国大陆的保险公司,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向客户提供更为细致充实的服务,公司于2008年9月成立了广东分公司、2010年1月成立了北京分公司、2011年1月成立了江苏分公司。公司已经成为能够在中国三大地区华东(上海总部、江苏分公司)、华南(广东分公司)、华北(北京分公司)的中心城市为客户提供保险服务的日资财产险公司。今后,公司将按公司发展要求,不断努力进一步扩充营业网络,提高服务能力满足客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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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NISHIKAWA SHINGO (西川真吾)
成立日期
2007-09-06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033457858
企业邮箱
cs@ms-ins.com.cn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登记机关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商注册号
310000400538848
核准日期
2024-07-18
参保人数
141人
经营范围
在上海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下列保险业务;一、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财产保险业务;二、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三、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外,公司不得经营其他法定保险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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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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