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手机版
行业
品牌之家

MARVELL

|迈威迩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品牌发源地:美国

注册金额: 2,800万(美元)

关注指数: 427 人

创立时间: 1995年

总部地址: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科苑路399号4幢

创立于1995年,全球知名的半导体厂商,提供全套宽带通信和存储解决方案,在存储/通信/智能手机和消费电子半导体解决方案等领域占有一定地位

Marvell成立于1995年,总部位于美国加州硅谷,全球员工逾5000人,拥有全球专利12000余项。Marvell在美国、中国、以色列设有研发中心。Marvell中国总部位于上海张江,并在北京、南京、成都设有研发中心。

Marvell以超越想象的速度来传输信息,从而为数字存储行业带来变革。如今,突破性的创新仍然是公司存储、网络和无线连接解决方案的核心所在。凭借领先的知识产权和深厚的系统级知识,Marvell的半导体解决方案不断使企业、云、汽车、工业和消费类市场发生改变。

更多
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迈威迩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944656938

法定代表人

TAN YEW SIONG

企业邮箱

rbian@marvell.com

成立日期

2006-10-11

注册资本

2,800万(美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工商注册号

310115400206254

营业期限

2006-10-11 至 2056-10-10

核准日期

2025-01-09

登记机关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保人数

49人

注册地址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科苑路399号4幢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研究、开发、设计、检测各种高精确性模拟混合信号和数字信号处理集成电路及打印机硬件电子电路系统;研究、开发、设计相关软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受母公司授权,向其所投资的公司提供各类投资及再投资咨询服务、经营决策服务、市场咨询与市场营销服务、员工培训与管理服务、财务管理服务和信息服务,从事科苑路399号2幢自有房屋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0

全球品牌总数

300000+

城市精选商家

100000+

行业品牌榜单

5000+

MARVELL
企业名称
迈威迩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1-61092800
创立时间
1995年
品牌发源地
美国
总部地址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科苑路399号4幢
品牌介绍

创立于1995年,全球知名的半导体厂商,提供全套宽带通信和存储解决方案,在存储/通信/智能手机和消费电子半导体解决方案等领域占有一定地位

Marvell成立于1995年,总部位于美国加州硅谷,全球员工逾5000人,拥有全球专利12000余项。Marvell在美国、中国、以色列设有研发中心。Marvell中国总部位于上海张江,并在北京、南京、成都设有研发中心。

Marvell以超越想象的速度来传输信息,从而为数字存储行业带来变革。如今,突破性的创新仍然是公司存储、网络和无线连接解决方案的核心所在。凭借领先的知识产权和深厚的系统级知识,Marvell的半导体解决方案不断使企业、云、汽车、工业和消费类市场发生改变。

更多...
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迈威迩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TAN YEW SIONG
成立日期
2006-10-11
注册资本
2,800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944656938
企业邮箱
rbian@marvell.com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登记机关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商注册号
310115400206254
营业期限
2006-10-11 至 2056-10-10
核准日期
2025-01-09
参保人数
49人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研究、开发、设计、检测各种高精确性模拟混合信号和数字信号处理集成电路及打印机硬件电子电路系统;研究、开发、设计相关软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受母公司授权,向其所投资的公司提供各类投资及再投资咨询服务、经营决策服务、市场咨询与市场营销服务、员工培训与管理服务、财务管理服务和信息服务,从事科苑路399号2幢自有房屋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