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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旺

|四川龙旺食品有限公司

品牌发源地:成都市

注册金额: 2,000万(元)

关注指数: 524 人

创立时间: 1996年

总部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佳美路69号

四川龙旺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生产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前身是成都市龙旺食品有限公司,建立于1996年。公司产品立足四川面向全国,是西南地区规模生产速冻食品、面点、小吃及冷冻饮品的龙头企业。

公司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佳美路69号,占地107亩,拥有万吨级专业冻库、万余平米多功能食品生产车间,引进国内外多种全自动生产线及冷链系统,并建立具备新品开发、原料检验、产品检测等功能的技术中心,研发、生产装备能力均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公司旗下有“龙旺”、“融厨”、“威乐比”、“卡伦比亚”四大知名品牌,主要生产速冻面米食品、冷冻饮品、速冻菜肴、面点小吃等四个大类品项,有近三百余种的速冻水饺、速冻汤圆、雪糕、棒冰、面点小吃、速冻菜肴等产品。

多年来,全体龙旺人秉承“民以食为先,食以安为先,做食品就是做人品”的企业宗旨,从供应商管理、原物料检验、生产过程管理、成品检验、产品流通等各个环节严格按食品安全体系要求监控,严把产品质量大关。凭借口感舒适、品种丰富、外观新颖、质量放心的优势,公司产品销量连续多年稳居省内同行业前列,深受国内众多消费者喜爱。

未来,公司将以“专业、创新、责任、分享”为经营理念,以“创造社会价值,创建美好生活”为企业使命,为消费者带来更多更好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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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四川龙旺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12762273654P

法定代表人

张定仕

企业邮箱

1738841268@qq.com

成立日期

2005-06-10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注册号

510100400011014

营业期限

2005-06-10 至 2025-06-09

核准日期

2023-12-26

登记机关

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保人数

388人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佳美路69号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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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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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品牌总数

300000+

城市精选商家

100000+

行业品牌榜单

5000+

龙旺
企业名称
四川龙旺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8-88431777
创立时间
1996年
品牌发源地
成都市
总部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佳美路69号
品牌介绍

四川龙旺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生产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前身是成都市龙旺食品有限公司,建立于1996年。公司产品立足四川面向全国,是西南地区规模生产速冻食品、面点、小吃及冷冻饮品的龙头企业。

公司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佳美路69号,占地107亩,拥有万吨级专业冻库、万余平米多功能食品生产车间,引进国内外多种全自动生产线及冷链系统,并建立具备新品开发、原料检验、产品检测等功能的技术中心,研发、生产装备能力均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公司旗下有“龙旺”、“融厨”、“威乐比”、“卡伦比亚”四大知名品牌,主要生产速冻面米食品、冷冻饮品、速冻菜肴、面点小吃等四个大类品项,有近三百余种的速冻水饺、速冻汤圆、雪糕、棒冰、面点小吃、速冻菜肴等产品。

多年来,全体龙旺人秉承“民以食为先,食以安为先,做食品就是做人品”的企业宗旨,从供应商管理、原物料检验、生产过程管理、成品检验、产品流通等各个环节严格按食品安全体系要求监控,严把产品质量大关。凭借口感舒适、品种丰富、外观新颖、质量放心的优势,公司产品销量连续多年稳居省内同行业前列,深受国内众多消费者喜爱。

未来,公司将以“专业、创新、责任、分享”为经营理念,以“创造社会价值,创建美好生活”为企业使命,为消费者带来更多更好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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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四川龙旺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张定仕
成立日期
2005-06-10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12762273654P
企业邮箱
1738841268@qq.com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机关
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商注册号
510100400011014
营业期限
2005-06-10 至 2025-06-09
核准日期
2023-12-26
参保人数
388人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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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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