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之家

林积为LJV

0769-82100188

东莞市林积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创立时间: 1996年

注册金额: 11,428.933万(元)

品牌发源地: 东莞市

总部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金川路51号

品牌荣誉

创立于1996年,广东省技术企业,专业从事设计、制造与销售编码器、电位器、开关等电子元器件及精密五金、塑胶、压铸配件等产品,这些产品应用于汽车、对讲机、多媒体、仪器仪表、医疗设备等领域

创立于1996年,广东省技术企业,专业从事设计、制造与销售编码器、电位器、开关等电子元器件及精密五金、塑胶、压铸配件等产品,这些产品应用于汽车、对讲机、多媒体、仪器仪表、医疗设备等领域

品牌介绍

创立于1996年,广东省技术企业,专业从事设计、制造与销售编码器、电位器、开关等电子元器件及精密五金、塑胶、压铸配件等产品,这些产品应用于汽车、对讲机、多媒体、仪器仪表、医疗设备等领域

东莞市林积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LJV)成立于2009年,总部位于东莞市凤岗镇玉泉电子信息产业园,总占地25000平方米,拥有员工约920人。

公司聚焦在车载、家电、通讯领域为客户提供强竞争力、优质高效的产品、解决方案与服务。产品主要涵盖车载高速射频连接器和线束组件、车载开关模组、家电智能控制旋钮、编码器、电位器、开关、精密压铸件、冲压件、塑胶件。

凭借高度灵活的垂直整合制造能力、先进的智能制造系统、深厚的行业经验、事业部高效协同等优势,LJV打造了从研发、模具设计和制造、连续冲压、注塑成型、精密压铸、制造、组装、检测到验证的全流程设计制造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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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东莞市林积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6864444731

法定代表人

蒋锡林

企业邮箱

ljv496@ljv.cn

成立日期

2009-04-14

注册资本

11,428.933万(元)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工商注册号

441900000519591

营业期限

-

核准日期

2023-12-25

登记机关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保人数

1388人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金川路51号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五金产品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电子元器件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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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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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品牌总数

300000+

城市精选商家

100000+

行业品牌榜单

5000+

林积为LJV
实力档案
企业名称
东莞市林积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769-82100188
创立时间
1996年
品牌发源地
东莞市
总部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金川路51号
品牌介绍

创立于1996年,广东省技术企业,专业从事设计、制造与销售编码器、电位器、开关等电子元器件及精密五金、塑胶、压铸配件等产品,这些产品应用于汽车、对讲机、多媒体、仪器仪表、医疗设备等领域

东莞市林积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LJV)成立于2009年,总部位于东莞市凤岗镇玉泉电子信息产业园,总占地25000平方米,拥有员工约920人。

公司聚焦在车载、家电、通讯领域为客户提供强竞争力、优质高效的产品、解决方案与服务。产品主要涵盖车载高速射频连接器和线束组件、车载开关模组、家电智能控制旋钮、编码器、电位器、开关、精密压铸件、冲压件、塑胶件。

凭借高度灵活的垂直整合制造能力、先进的智能制造系统、深厚的行业经验、事业部高效协同等优势,LJV打造了从研发、模具设计和制造、连续冲压、注塑成型、精密压铸、制造、组装、检测到验证的全流程设计制造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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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东莞市林积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蒋锡林
成立日期
2009-04-14
注册资本
11,428.93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6864444731
企业邮箱
ljv496@ljv.cn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登记机关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商注册号
441900000519591
核准日期
2023-12-25
参保人数
1388人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五金产品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电子元器件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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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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