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手机版
行业
品牌之家

卡士COUSS

中山卡士电器有限公司

品牌创立时间:

注册金额: 100万(元)

品牌发源地: 中山市

总部地址: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小引村祥富路13号2#厂房四楼

品牌荣誉

成立于2005年,厨房电器及生活小家电领域佼佼者,集研发、生产、销售高品质家用电器于一体的现代化企业,卡士电器公司拥有近百项专利技术,产品主要涵盖烤箱、发酵箱、厨师机、料理机等品类,凭借创新设计、性能稳定及服务完善等特点而广销于全国多个连锁商超及各大互联网电商平台

成立于2005年,厨房电器及生活小家电领域佼佼者,集研发、生产、销售高品质家用电器于一体的现代化企业,卡士电器公司拥有近百项专利技术,产品主要涵盖烤箱、发酵箱、厨师机、料理机等品类,凭借创新设计、性能稳定及服务完善等特点而广销于全国多个连锁商超及各大互联网电商平台

品牌介绍

中山卡士电器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中山市,是一家集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品牌运营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卡士作为公司旗下的厨电品牌,以“推十合一、士不将就”为精神理念,立志于将智能科技融入厨电的研发与生产,让现代厨房生活充满仪式感,为有识之士创造非凡体验。

经过多年的行业经验累积和技术沉淀,目前卡士旗下拥有近百项专利技术,包括烤箱、发酵箱、厨师机、料理机等,产品涵盖了厨房家电的各个领域。

未来,卡士仍将发扬工匠精神,以精雕细琢为产品研发标准,以精益求精为产品服务理念,向着“中国的、世界的玩家级厨电品牌”砥砺前行。

更多
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中山卡士电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079581775E

法定代表人

张文彬

企业邮箱

737568644@qq.com

成立日期

2013-10-12

注册资本

1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工商注册号

442000000886826

营业期限

-

核准日期

2023-02-15

登记机关

参保人数

26人

注册地址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小引村祥富路13号2#厂房四楼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燃气器具生产;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专业设计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更多>
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0

全球品牌总数

300000+

城市精选商家

100000+

行业品牌榜单

5000+

卡士COUSS
实力档案
企业名称
中山卡士电器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880-8557
品牌发源地
中山市
总部地址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小引村祥富路13号2#厂房四楼
品牌介绍

中山卡士电器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中山市,是一家集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品牌运营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卡士作为公司旗下的厨电品牌,以“推十合一、士不将就”为精神理念,立志于将智能科技融入厨电的研发与生产,让现代厨房生活充满仪式感,为有识之士创造非凡体验。

经过多年的行业经验累积和技术沉淀,目前卡士旗下拥有近百项专利技术,包括烤箱、发酵箱、厨师机、料理机等,产品涵盖了厨房家电的各个领域。

未来,卡士仍将发扬工匠精神,以精雕细琢为产品研发标准,以精益求精为产品服务理念,向着“中国的、世界的玩家级厨电品牌”砥砺前行。

更多...
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中山卡士电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张文彬
成立日期
2013-10-12
注册资本
1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079581775E
企业邮箱
737568644@qq.com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工商注册号
442000000886826
核准日期
2023-02-15
参保人数
26人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燃气器具生产;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专业设计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