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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庄园

|和合美家(天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品牌发源地:天津市

注册金额: 2,000万(香港元)

关注指数: 202 人

创立时间: 2014年

总部地址: 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一经路10号C2-1

由香港和合控股投资设立,集护理/早教/美容/形体修复/营养保健/康复/国际医疗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型服务机构

和合美家(天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是由香港Happy Home Holdings Ltd.(和合控股)投资设立。

目前规划在中国大陆地区开拓全领域、全过程健康管理服务产业,拟投资六亿港币,包括但不限于孕期及产后健康管理(含母婴护理、产后康复)、健康理疗(物理康复)、国际医疗诊疗(含国际医疗咨询、境外就医)等主要业务。

目前中国区颇具规模的健康管理服务机构——和合庄园旗舰店,已在天津落成开业,该机构为占地2万平米的英式建筑群的庄园环境,拥有76间豪华康复客房和12套豪华理疗室,并配有阳光放松厅、花园冥想房、婴儿水疗馆、贵宾自助餐厅、早教乐园和会员俱乐部,各种护理设施配置齐全。

公司秉持健康管理服务理念,利用国际资本,实现技术国际化、规模产业化、规范标准化,以国际性品质服务主导、医院式健康管理辅助、家庭式私密空间氛围衬托,是集护理、早教、美容、形体修复、营养保健、康复、国际医疗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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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和合美家(天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0321686883B

法定代表人

曹飞

企业邮箱

1035715145@qq.com

成立日期

2014-12-16

注册资本

2,000万(香港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工商注册号

120000400152961

营业期限

2014-12-16 至 2044-12-15

核准日期

2025-02-28

登记机关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参保人数

1202人

注册地址

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一经路10号C2-1

经营范围

母婴看护、母婴护理及家庭服务;营养配餐指导;美体;健康管理及服务(医疗、医药除外);母婴用品及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涉及行业审批的经营项目及有效期均以许可证或资质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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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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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品牌总数

300000+

城市精选商家

100000+

行业品牌榜单

5000+

和合庄园
企业名称
和合美家(天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6605050
创立时间
2014年
品牌发源地
天津市
总部地址
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一经路10号C2-1
品牌介绍

由香港和合控股投资设立,集护理/早教/美容/形体修复/营养保健/康复/国际医疗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型服务机构

和合美家(天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是由香港Happy Home Holdings Ltd.(和合控股)投资设立。

目前规划在中国大陆地区开拓全领域、全过程健康管理服务产业,拟投资六亿港币,包括但不限于孕期及产后健康管理(含母婴护理、产后康复)、健康理疗(物理康复)、国际医疗诊疗(含国际医疗咨询、境外就医)等主要业务。

目前中国区颇具规模的健康管理服务机构——和合庄园旗舰店,已在天津落成开业,该机构为占地2万平米的英式建筑群的庄园环境,拥有76间豪华康复客房和12套豪华理疗室,并配有阳光放松厅、花园冥想房、婴儿水疗馆、贵宾自助餐厅、早教乐园和会员俱乐部,各种护理设施配置齐全。

公司秉持健康管理服务理念,利用国际资本,实现技术国际化、规模产业化、规范标准化,以国际性品质服务主导、医院式健康管理辅助、家庭式私密空间氛围衬托,是集护理、早教、美容、形体修复、营养保健、康复、国际医疗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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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和合美家(天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曹飞
成立日期
2014-12-16
注册资本
2,000万(香港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0321686883B
企业邮箱
1035715145@qq.com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登记机关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工商注册号
120000400152961
营业期限
2014-12-16 至 2044-12-15
核准日期
2025-02-28
参保人数
1202人
经营范围
母婴看护、母婴护理及家庭服务;营养配餐指导;美体;健康管理及服务(医疗、医药除外);母婴用品及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涉及行业审批的经营项目及有效期均以许可证或资质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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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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