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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品牌之家

广物二手好车

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创立时间:

注册金额: 66,699万(元)

品牌发源地: 广州市

总部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888-1086号广东汽车市场内

品牌荣誉

广物汽贸旗下的二手车交易品牌,华南地区较具规模的二手车经营企业,通过线下线上两个渠道提供全面的二手车交易服务,其业务涵盖二手车o2o拍卖、收购零售、置换寄售、认证服务、车险延保、消费金融、过户年审、整备美容、库存融资、职业培训等系列配套服务。

广物汽贸旗下的二手车交易品牌,华南地区较具规模的二手车经营企业,通过线下线上两个渠道提供全面的二手车交易服务,其业务涵盖二手车o2o拍卖、收购零售、置换寄售、认证服务、车险延保、消费金融、过户年审、整备美容、库存融资、职业培训等系列配套服务。

品牌介绍

广物汽贸积极打造“广物二手好车”品牌,重点建设线下交易平台(二手车交易市场+专营店)及线上交易平台(唯普汽车电商平台)两个渠道,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做好“六稳”工作特别是稳外贸的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加快“一带一路”建设,通过整合优势资源,快速构建海外销售及服务渠道资源、海外售后服务体系,打造二手车出口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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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6174059997

法定代表人

陈立宏

企业邮箱

-

成立日期

1986-10-22

注册资本

66,699万(元)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工商注册号

440000000068861

营业期限

-

核准日期

2023-07-19

登记机关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保人数

564人

注册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888-1086号广东汽车市场内

经营范围

汽车销售;汽车展示;销售:汽车零配件,工业生产资料,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摩托车及零配件;汽车租赁,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工程设备租赁;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汽车信息咨询,财税咨询,汽车业务咨询;互联网销售:汽车精品、汽车配件、日用百货、数码产品;门票代理服务;自有资金投资;代办机动车车管业务;代办机动车按揭服务;汽车美容;软件开发、销售及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以下项目凭本公司有效许可证经营:一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保险兼业代理(机动车辆险);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增值电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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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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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品牌总数

300000+

城市精选商家

100000+

行业品牌榜单

5000+

广物二手好车
实力档案
企业名称
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86312345
品牌发源地
广州市
总部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888-1086号广东汽车市场内
品牌介绍

广物汽贸积极打造“广物二手好车”品牌,重点建设线下交易平台(二手车交易市场+专营店)及线上交易平台(唯普汽车电商平台)两个渠道,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做好“六稳”工作特别是稳外贸的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加快“一带一路”建设,通过整合优势资源,快速构建海外销售及服务渠道资源、海外售后服务体系,打造二手车出口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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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陈立宏
成立日期
1986-10-22
注册资本
66,699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6174059997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登记机关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商注册号
440000000068861
核准日期
2023-07-19
参保人数
564人
经营范围
汽车销售;汽车展示;销售:汽车零配件,工业生产资料,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摩托车及零配件;汽车租赁,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工程设备租赁;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汽车信息咨询,财税咨询,汽车业务咨询;互联网销售:汽车精品、汽车配件、日用百货、数码产品;门票代理服务;自有资金投资;代办机动车车管业务;代办机动车按揭服务;汽车美容;软件开发、销售及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以下项目凭本公司有效许可证经营:一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保险兼业代理(机动车辆险);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增值电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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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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