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之家

粤威

0663-5651828|广东粤威制药有限公司

品牌发源地:揭阳市

注册金额: 3,000万(元)

关注指数: 179 人

创立时间: 1996年

总部地址: 揭西县五云镇庙山

广东粤威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得到了行业内众多专家的指导,从而使公司发展为生产工艺流程布置更具合理性、规范性的贴膏生产企业。

公司秉承贴膏传统制造工艺之精髓,融合现代技术之精华,与中山大学药学院、汕头大学医学院、辽宁省医药工业研究院等科研单位践行产学研合作,共同开发研究贴膏等剂型的创新工艺与发展方向,同时针对贴膏生产工艺复杂性、技术性强的特点制定了一套符合GMP管理的管理规程,使贴膏生产过程都处于严密有序的监控之中,制造了国内外医药市场上广为流传的“粤威老虎膏、广东膏”。

公司成立以来,在心无疆界,永不止息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下,秉承“保质量、重信誉”,“细微之处见风范,毫厘之差定乾坤”的生产经营理念,坚持“人民用药安全”的服务准则,竭力为患者提供“载药量大、疗效好、见效快、过敏少,无烷安全”的贴膏和满意的售后服务,不断提升粤威膏药国内外医药市场的影响力。

公司拥有贴膏生产实用新型专利10多项、四类新药――乳块消贴膏、三项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消炎镇痛膏、骨增生镇痛膏、少林风湿跌打膏)。

公司系列产品:乳块消贴膏(四类新药)、少林风湿跌打膏、麝香止痛贴膏、麝香祛风湿膏、骨增生镇痛膏、消炎镇痛膏、辣椒风湿膏、伤湿祛痛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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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广东粤威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2221933788423

法定代表人

彭康龙

企业邮箱

786705189@qq.com

成立日期

1996-04-13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工商注册号

445222000006598

营业期限

-

核准日期

2024-06-04

登记机关

参保人数

22人

注册地址

揭西县五云镇庙山

经营范围

制造、销售:橡胶膏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外用制剂);药用辅料(麝香草酚、薄荷脑)及包装材料、、一类、二类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用品、食品、保健品、肥皂及洗涤剂、化妆品、口腔清洁用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收购农副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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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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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威
企业名称
广东粤威制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663-5651828
创立时间
1996年
品牌发源地
揭阳市
总部地址
揭西县五云镇庙山
品牌介绍

广东粤威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得到了行业内众多专家的指导,从而使公司发展为生产工艺流程布置更具合理性、规范性的贴膏生产企业。

公司秉承贴膏传统制造工艺之精髓,融合现代技术之精华,与中山大学药学院、汕头大学医学院、辽宁省医药工业研究院等科研单位践行产学研合作,共同开发研究贴膏等剂型的创新工艺与发展方向,同时针对贴膏生产工艺复杂性、技术性强的特点制定了一套符合GMP管理的管理规程,使贴膏生产过程都处于严密有序的监控之中,制造了国内外医药市场上广为流传的“粤威老虎膏、广东膏”。

公司成立以来,在心无疆界,永不止息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下,秉承“保质量、重信誉”,“细微之处见风范,毫厘之差定乾坤”的生产经营理念,坚持“人民用药安全”的服务准则,竭力为患者提供“载药量大、疗效好、见效快、过敏少,无烷安全”的贴膏和满意的售后服务,不断提升粤威膏药国内外医药市场的影响力。

公司拥有贴膏生产实用新型专利10多项、四类新药――乳块消贴膏、三项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消炎镇痛膏、骨增生镇痛膏、少林风湿跌打膏)。

公司系列产品:乳块消贴膏(四类新药)、少林风湿跌打膏、麝香止痛贴膏、麝香祛风湿膏、骨增生镇痛膏、消炎镇痛膏、辣椒风湿膏、伤湿祛痛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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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广东粤威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彭康龙
成立日期
1996-04-13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2221933788423
企业邮箱
786705189@qq.com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工商注册号
445222000006598
核准日期
2024-06-04
参保人数
22人
经营范围
制造、销售:橡胶膏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外用制剂);药用辅料(麝香草酚、薄荷脑)及包装材料、、一类、二类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用品、食品、保健品、肥皂及洗涤剂、化妆品、口腔清洁用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收购农副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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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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